投資者服務中心正式出手!
12月29日和12月28日,南京中院、深圳中院分別發(fā)布金通靈、美尚生態(tài)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普通代表人訴訟權利登記公告。據此,投資者服務中心分別于當天發(fā)布公開征集金通靈案、美尚生態(tài)案的投資者授權委托公告,公開征集投資者授權委托,申請參加該兩起案件的普通代表人訴訟并轉換特別代表人訴訟。
普通代表人征集范圍確定
根據普通代表人訴訟權利登記公告,投資者服務中心確定了該兩起案件的普通代表人征集范圍。
其中,金通靈案的征集范圍為滿足下列條件之一,且與本案具有相同種類訴訟請求的投資者:(一)自2018年4月26日(含)至2023年6月27日(含)期間以公開競價方式買入、并于2023年6月27日(含)閉市后當日仍持有金通靈股票;(二)自2018年4月26日(含)至2023年4月27日(含)期間以公開競價方式買入、并于2023年4月28日(含)至2023年6月27日(含)期間賣出金通靈股票。
美尚生態(tài)案的征集范圍為自2015年6月25日(含)至2021年4月30日(含)期間買入,并于2021年4月30日收市后仍持有美尚生態(tài)景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不含向特定對象發(fā)行的股票),且與本案具有相同種類訴訟請求的投資者,但具有《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證券市場虛假陳述侵權民事賠償案件的若干規(guī)定》第十二條規(guī)定的交易因果關系不成立情形的除外。
金通靈案和美尚生態(tài)案的征集期限截止日分別為1月3日24:00和1月2日24:00。如授權適格投資者達到50人以上,投資者服務中心將及時向法院申請參加特別代表人訴訟。
如果該兩起案件轉換為特別代表人訴訟,我國特別代表人訴訟有望再增兩例。此前,我國已落地兩起特別代表人訴訟案件,分別為康美藥業(yè)案和澤達易盛案。
2021年11月,廣州中院對康美藥業(yè)案作出判決,相關主體賠償5.2萬名投資者24.59億元,標志著我國特別代表人訴訟制度成功落地實施。
2023年12月,澤達易盛特別代表人訴訟以訴中調解方式結案,投資者服務中心代表7195名適格投資者獲2.85億元全額賠償,該案是全國首例涉科創(chuàng)板上市公司特別代表人訴訟,也是中國證券集體訴訟和解第一案。
證監(jiān)會此前表態(tài)支持
針對金通靈案和美尚生態(tài)案,證監(jiān)會此前表態(tài)稱,將支持依法推進這兩起案件的特別代表人訴訟工作。
證監(jiān)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近日在答記者問時表示,證券糾紛特別代表人訴訟是《證券法》規(guī)定的保護投資者的重要法律手段,并賦予了投資者保護機構接受投資者委托參加訴訟的法律職能。投資者服務中心作為投資者保護機構,及時關注跟進金通靈、美尚生態(tài)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件的審理,依法接受投資者特別授權委托,作為代表人申請參加訴訟并轉換為特別代表人訴訟,是投資者服務中心積極履行法定職能的重要舉措,有利于切實維護廣大投資者的合法權益。證監(jiān)會支持依法推進這兩起案件的特別代表人訴訟工作。
該負責人同時重申,證監(jiān)會堅持監(jiān)管“長牙帶刺”、有棱有角,突出懲、防、治并舉,將持續(xù)會同有關方面加大對證券違法犯罪行為的全方位立體化追責力度,支持更多投資者拿起包括民事訴訟等在內的法律武器,追究違法違規(guī)者的民事?lián)p害賠償責任,支持投資者服務中心依法行使代表投資者實施特別代表人訴訟的法律職能,更好為投資者服務;支持配合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審理更多證券糾紛特別代表人訴訟,更好維護投資者特別是廣大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維護良好市場生態(tài)。
責編:葉舒筠
校對:祝甜婷